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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為公告-雲林縣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就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普通班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

  • 發佈單位:社會課
  • 上版日期:113-05-16

一、依據雲林縣政府113年5月8日府行法一字第1132907278B號函辦理,修正「雲林縣身心障礙學生就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普通班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名稱並修正為「雲林縣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就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普通班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

二、檢附辦法與令共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