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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名稱並修正為「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自113年4月1日生效。

  • 發佈單位:人事室
  • 上版日期:113-02-01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12年9月26日院授人培字第11230286001號函辦理。

 

二、檢送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 陞任評分標準表」、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