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緣起
為破除民眾迷信風水之說並提供鄉民美觀、新穎、價廉之殯葬服務,本鄉溪崙公墓及飛沙公墓於民國九十五年三月完成公墓公園化各項工程設施之後,並將飛沙公墓納入公共造產方式經營,除可營造美觀之公墓外,更可增進自治財源達到以墓養墓,創造地方財源,賡續推動其餘公墓之更新,期能達成全鄉公墓均公園化之目標。
另外地方自治乃政治與經濟的結合體,為落實地方自治之精神,需開闢地方自有財源,以強化鄉鎮的經濟建設。目前地方鄉鎮推行地方自治多數呈現財政困難窘境,處處依賴上級政府補助,以致其負擔日益加重,為徹底協助鄉鎮脫離貧困,政府當集中力量幫助財源拮据之鄉鎮利用資源,從事開創自治事業,以充裕地方財源,達到財政自立自主的地步。
貳、將依下列內容進行使用作業
- 依據「雲林縣四湖鄉公墓暨納骨堂使用管理自治條例」提供辦理納骨堂暨公墓土葬區申請使用作業。
- 針對本鄉轄內尚未完成公墓公園化之公墓,核發埋葬證明書。
- 協助民眾辦理殯葬業務相關作業,並順應民間習俗,於特定節日進行大型祭祀普渡法會。
參、執行作業
- 申請作業採電腦化進行統一格式,避免筆誤及字跡判讀錯誤。
- 部分申請審查簡易化由二層主管決行,以節省文件送審時間。
- 申請作業採現場及本所人員雙方互相配合比對施行,避免納骨堂暨公墓排序作業錯誤。
- 依據「內政部殯葬管理條例」協助民眾辦理相關殯葬事務及相關違法亂葬情形之查報作業。
肆、結語
因現代時代轉變,過去鄉民為尊重往生者遺體以土葬為主;現今,隨著時代進步、觀念改變、墓地有限情況下,逐漸接受遺體火化,本鄉針對本鄉各共墓分批進行公墓公園化計畫,除服務鄉民撿拾先人遺骸及骨灰罈進塔外,可改善舊有公墓密埋疊葬、雜草叢生的現象,增進墓地有效利用,以推動全面公墓公園化為終旨。
民政課電話 05-787-2174
伍、位置圖
